公告名称: |
华电新疆煤电整合资产清产核资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新疆 |
发布时间: |
2021-02-26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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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新疆煤电整合资产清产核资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58/19-QT-27)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一、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煤电整合资产清产核资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1、规模:新疆公司对已移交管理权的17户整合企业开展资产预计损失测试,梳理出12户企业196.91亿元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拟安排进行清产核资。
本清产核资服务工作地点为新疆,具体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后至清产核资相关工作结束,中国华电拟进行清产核资的公司见下表。
单位:亿元
序号 所属二级单位全称(管理口径) 拟清产核资规模 备注
1 华能新疆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8.63
2 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轮台热电分公司 24.09
3 大唐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吉木萨尔分公司 11.23 在建项目
4 大唐呼图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9.60
5 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乌苏热电分公司 15.72
6 国家电投集团沙湾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6.27 在建项目
7 伊宁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7.32 在建项目
8 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 14.99
9 国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 21.99
10 国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 29.16
11 国网能源新疆阜康发电有限公司 11.20
12 神华神东电力新疆米东热电厂 16.70
合计 196.91
2、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
CHDTDZ058/19-QT-2701 清产核资包Ⅰ标段 核实清产核资材料,进行实物盘点和账务核对;对企业资产损溢提出经济鉴证意见,并出具鉴证证明;负责回答和解释国资委审核的有关问题等; 200元
CHDTDZ058/19-QT-2702 清产核资包Ⅱ标段 对清产核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资产评估报告;负责回答和解释国资委审核的有关问题等。 200元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清产核资包Ⅰ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资质等级要求: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中排名前50名且专职注册会计师不少于300名。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公布的《2019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前百家机构名单》排名前30名且注册评估师不少于50名。
4.资格能力要求:持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事务所执业证书,营业执照。
5.业绩要求: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具有至少3个资产规模约2000亿元、子企业数量300户及以上企业集团审计项目业绩经验,或者至少3个资产规模约1000亿元、子企业数量100户及以上企业集团评估项目业绩经验。投标人须提供能够证明上述案例的证明文件如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等。
6.项目负责人要求: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具有至少2个资产规模约1000亿元、子企业数量100户及以上的大型企业集团年度合并报表财务决算审计项目负责人业绩经验,或者至少2个资产规模约500亿元、子企业数量50户及以上的大型企业集团资产评估项目负责人业绩经验。投标人须提供能够证明上述案例的证明文件如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等。
7.财务要求:无。
8.其他要求:无。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清产核资包Ⅱ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资质等级要求: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中排名前50名且专职注册会计师不少于300名。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公布的《2019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前百家机构名单》排名前30名且注册评估师不少于50名。
4.资格能力要求:持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事务所执业证书,营业执照。
5.业绩要求: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具有至少3个资产规模约2000亿元、子企业数量300户及以上企业集团审计项目业绩经验,或者至少3个资产规模约1000亿元、子企业数量100户及以上企业集团评估项目业绩经验。投标人须提供能够证明上述案例的证明文件如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等。
6.项目负责人要求: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具有至少2个资产规模约1000亿元、子企业数量100户及以上的大型企业集团年度合并报表财务决算审计项目负责人业绩经验,或者至少2个资产规模约500亿元、子企业数量50户及以上的大型企业集团资产评估项目负责人业绩经验。投标人须提供能够证明上述案例的证明文件如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等。
7.财务要求:无。
8.其他要求:无。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2-26 14:52到2021-03-0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2-26 14:52到2021-03-03 17:00。
获取方式:
第一步:会员注册。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完成企业信息提交及会员注册。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咨询电话:010-62228787-666,非工作日(09:00-17:00)值班电话:18601069326。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标书购买。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费用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购买招标文件仅接受网银在线支付(CFCA)付款方式。
第四步:CA数字证书申请。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数字证书管理-申请”,按要求申请数字证书。以便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招标质疑、开标签到、回复评标质疑、操作弃标等环节使用,否则无法参加电子招投标。
第五步:标书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在“维护开票信息”菜单填写开票信息。
第六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下载标书及供应商评价活动请咨询下面电话(入会咨询请与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联系,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咨询电话:010-62228787-666,非工作日(09:00-17:00)值班电话:18601069326,其他同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3-23 09:30。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项目,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开标时间:2021-03-23 09:30。
开标地点: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七、其他: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采购监督处。
招标监督投诉受理邮箱:zhaobiaojiandu@chd.com.cn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
联系人:李雪冬
电话:13579902754
电子邮件:653071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10-83565791
电子邮件:chenhaigang@chdt.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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