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511601202100003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安市环境信息化省市县三级统筹建设项目(软件部分)
首次公告日期: 2021-01-28 17:4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中“(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变更为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可不填报。
(2)本表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投标文件制作模板格式不一致的,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以本招标文件中的格式为准。
2.本项目的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2021年3月11日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更正为:2021年3月11日9:30-10:0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1年3月11日9:3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1年2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采购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等,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广安市金安大道3段68号。
联系方式: 0826—2329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河堰路170号
联系方式:0826—2390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 0826—2329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