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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内派人员个税国内汇算清缴项目公开采购
公告名称:
境外内派人员个税国内汇算清缴项目公开采购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1-02-24
详细内容:
关于境外内派人员个税国内汇算清缴项目公开采购的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境外内派人员个税国内汇算清缴项目进行公开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境外内派人员个税国内汇算清缴项目。

二、采购内容和数量

采购1家供应商,为国航境外的内派人员提供个税国内汇算清缴服务。

三、供应商资质标准

1.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2.具备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资质,且税务机关评价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达到TSC5级,中税协审定的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达到AAAAA级;

3.具备独立签订合同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近三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

4.2018年至今,有为中国境内知名企业提供境外内派员工在中国境内个人所得税申报的经验;

5.非国航黑名单和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并最终通过国航供应商资格准入审核;

6.同意以竞争方式参与本项目;

7.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联合体响应无效,不允许任何形式的服务转包;供应商负责人(指法律意义上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与本项目报名。

四、采购需求主要内容

1.国航境外内派员工中国境内个人所得税初始申报

(1)资料收集

供应商负责完成国航境外内派员工个税国内汇算清缴申报服务所需的个人基础信息的收集及APP中填写辅导;收集国航境外内派员工全部收入信息和各项证明材料,在必要时提供满足税务局资料要求的翻译服务;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税务局完成报备工作。

(2)申报表的计算及填写

供应商负责编制国航境外内派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工作需要的所有相关表格。

(3)提交申报表及补税通知

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供应商向国航指定的税务局提交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及税务局要求的其他表格。如需补税,供应商应从税务局获取缴款通知单,并协助国航完成税款补缴。

2.国航境外内派员工中国境内个人所得税更新或更正申报

按预缴税额数据进行申报的,待获得实际境外缴税凭证后,供应商需为国航提供申报调整服务。如出现未能完成国航境外内派人员个税汇算清缴申报的情况,供应商需更正申报。

3.退税申请及结转申请

如在汇算清缴申报截止日期前,国航尚未取得预缴税额凭证,税务局要求国航先行全额缴纳所得税,则在后续取得预缴税额凭证或完税凭证后,供应商负责为国航申请退税至指定账户或根据税务局要求提交结转申请。

如国航境外内派员工实际已经缴纳的所得税税额超过来源于该国(地区)应纳税年度所得的抵免限额的,供应商负责为国航申请超过部分在以后五个纳税年度内的结转抵免。

4.日常推进工作

供应商需提供清晰可操作的项目实施方案并按时推进,根据国航要求提交进展报告,以及特殊问题处理方案。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供应商向国航指定税务局进行申报、提交延期申报申请等。

5.问题解答、沟通协调、政策宣讲

供应商负责协助国航与税务局沟通。每年提供能够覆盖全球时区国航境外内派员工的个人境外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政策宣讲。对国航境外内派员工的咨询及时解答,确保不受时差影响。

6.信息记录及资料存档

供应商需将全部国航境外内派员工的个人境外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相关材料分别以纸质版和电子版进行存档,并按照国航要求格式,全部提供给国航,并提供便捷的统计及查询方式。

7.服务要求

(1)满足国航要求的服务响应时效,制定合理的问题解决机制。

(2)能够接受国航要求的服务指标考核。

(3)需为国航配备不少于8人的专属服务团队,其中至少有6名税务专业人员,并熟知境外税务政策,且具备境外收入境内个税申报工作经验。服务团队需包含一名项目负责人和一名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需具备20人以上团队管理经验;项目经理需能支持7×24小时的国航紧急需求响应。

(4)增值服务要求

供应商根据自身能力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行业案例、筹划建议等增值服务。

五、报名材料

以下材料,须逐份加盖报名参与本采购项目供应商的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同等类型资质(复印件);

2.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3.《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https://12366.chinatax.gov.cn/)中“涉税专业服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公告栏”内显示信用积分的页面;以及由中税协审定为A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的证明材料(有效期内)。

4.“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的《企业公示报告》(须自行点击右上角“发送报告”,收到邮件后,完整公示报告)。如其中涉及行政处罚信息,需另做书面澄清;

5.经审计的2019年财务报告复印件(如无法提供,需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出具无法提供2019年经审计财务报告的文字说明。如上述财务报告和报表均无法提供,需出具无法提供的文字说明);

6.按相关要求完整地填写《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具体详见附件;

7.提供2018年至今为中国境内知名企业提供境外内派员工中国境内个人所得税申报的相关业绩清单(以清单形式列明每个项目的合作单位、申报人数、所在国家、金额等信息);同时,需至少提供一份业绩清单中重点合作项目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可隐去涉密内容),至少应显示合作内容、合作关系、协议有效期;

8.近三年内,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9.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最近月份的缴款证明);

10.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最近月份的缴纳证明);

11.如由非法定代表人代理签名的,请同时提供签字人的授权委托书;

12.联系人的邮箱、固定电话、手机号等(格式自拟);

13.在报名供应商资质审核过程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报名方式

供应商须前往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pur.airchina.com.cn/)完成会员注册并上传企业基本信息材料,经审核通过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报名材料,视为有效报名。期间如遇平台操作和系统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010-61465959/5421/5484进行咨询。

报名:供应商如有意报名,请尽早前往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熟悉相关操作流程,提早完成平台注册和企业基本信息材料的提交和审核,并在报名截止时限内提交报名材料。以免因注册和提交相关材料时间过晚,造成报名不成功。

七、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3月4日13:40前。(北京时间)

八、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娜

联系人电话:010-61461562

联系人电子邮箱:xuena@air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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