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落霞苑城市管理标杆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落霞苑城市管理标杆区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监理标段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落霞苑城市管理标杆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落霞苑城市管理标杆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经行审投许[2020]2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滨湖区华庄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市滨湖区华庄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湖大道与北霞路交叉扣东北侧区域
2.2工程规模:落霞苑一、二、三期改造面积约:419000平方米;主要包括外立面及屋面改造、门卫改造、景观绿化改造。其中外立面及屋面改造主要包括外墙真石漆涂料、瓦屋面更换、平屋面防水、楼梯栏杆油漆、单元门更换、入户雨棚更换、车库门更换、门牌号更换、不锈钢防盗窗清洗、雨水管更换、楼道内涂料翻新、电线桥架敷设、安装户内门禁电话、更换配电箱消防箱盖板、屋面避雷带修补等;景观绿化改造主要包括绿化工程、硬质铺装、小区内部道路、花坛、观座凳、景观照明等。建安工程费约:11822万元,其中景观绿化约4200万元
2.3计划监理期限:275日历天
2.4合同估算价:177.33万元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外立面、建筑屋面、给水排水、电气、消防、室外市政配套等工程)
2.6标段划分:2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合同估算价、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3.1.2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主体由[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条件详细说明:(1)项目负责人应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0年10月~2020年12月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10月~2020年12月连续缴费证明;
3.5业绩(类似项目描述):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采用合格制的,凡符合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中资格审查办法中第2.1款和第2.2款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采用以下方法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2月05日16:30时至2021年02月10日16:3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02日14:00分,网址为http://xzfw.wuxi.gov.cn/ztzl/wxsggzyjyzx/index.shtml。
6.2资格预审所需原件的递交时间为/,地点为/(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开始发售的同时通知所有资格预审合格单位本工程招标文件购买与下载的截止时间,请各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务必于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售后不退。
7.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9.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无锡监理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滨湖区华庄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太湖新城立德道金融三街嘉业财富中心6号22楼2203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张工
联系人:
邵工
电话:
电话:
0510-82109023
传真:
传真:
0510-8210902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781140101@qq.com
2021年02月05日
评标办法.pdf资格预审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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