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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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建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水土保持局宁都县2020年水土保持建设老溪小流域梅江镇治理工程(水保林)项目(项目编号:JXJH2021-ND-C01-1)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宁都县2020年水土保持建设老溪小流域梅江镇治理工程(水保林)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上免费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2月26日0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JH2021-ND-C01-1
项目名称:宁都县2020年水土保持建设老溪小流域梅江镇治理工程(水保林)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28896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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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2020年水土保持建设老溪小流域梅江镇治理工程(水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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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宁都县2020年水土保持建设老溪小流域梅江镇治理工程(水保林)
?2、建设单位:宁都县水土保持局
?3、项目情况:本工程为宁都县2020年水土保持建设老溪小流域梅江镇治理工程(水保林):主要建设内容为栽植阔叶乔木、湿地松,清理条带等。施工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二、工程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做法说明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详见磋商文件三、采购项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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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休投标,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国产产品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2月10日00:00至2021年2月22日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上免费报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磋商文件。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2月26日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宁都县翠微广场西北边行政服务中心4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2月26日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宁都县翠微广场西北边行政服务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响应供应商)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贰万肆仟伍佰元整(¥24500.00)。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可自主选择银行转账、电子投标保函、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选择银行转账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2月28日17:00时(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其本人的同名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的虚拟子账户,否则投标无效。(详见磋商文件)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标单位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根据《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暂行)》(赣公管【2017】3号)的规定,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废标后或确定中标单位后二个工作日内签发《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代理机构送达的《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本息退还(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未中标单位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中标公示期满后,投标单位可自行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领回投标保函。
2、中标单位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根据《关于规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及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赣市发改政策字【2020】676号)的规定,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交易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签发《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中标人送达的《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本息退还(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中标单位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单位在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交易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函。
(3)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履约保证金转入指定账户【户名:宁都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账号:2859000103190000329(注:如果是同行转账的请转2859000103100000866主账户,备注栏注明329。)】。履约保证金在《磋商项目合同》签订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2、付款方法:用户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局采购办凭成交通知书(采购办联)、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合同等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货款。付款方式:经验收合格结算后二十日内付至实际工程款的90%,余款10%作为质量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
3、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不高于10282元计取,项目单位直接支付。具体收费标准控制在宁府办字【2017】134号文件规定的范围内。(详见磋商文件)
4、采购信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5、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6、为加强开标评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投标人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每个投标人限一个授权代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必须佩戴口罩、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磋商文件),并主动接受体温检测,确保可追根溯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疫情风险等级在中风险以上地区的(风险等级可通过中国政府网的“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三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水土保持局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文乡东路32号
联系方式:李珣182967569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建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胜利西路9号1单元401?邮编:342800
联系方式:13870778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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