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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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峰街道大竹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就其所需灵峰街道剑山溪河道缓冲带生态修复治理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 ZJFY-LFJD-2021-003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项目要求
预算价
1
灵峰街道剑山溪河道缓冲带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1项
灵峰街道剑山溪河道缓冲带生态修复治理方案编制及施工服务。
270万元
注
1、磋商报价不得超预算,否则为无效标。
2、报价应包含本项目范围内所有涉及方案设计、工程实施、保护、恢复、其他配套服务,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及本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一切费用。
3、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成交价即为最终结算价格,只至本项目实施并验收完毕,不追加任何工程变更所增加的费用。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磋商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要求:
a、有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或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专项设计能力证书;
b、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允许专业分包,禁止转包。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发售时间: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发售地点: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吉县昌硕街道递铺北路214号)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因疫情防控需要,供应商以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获取采购文件的,请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因疫情防控需要,供应商以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获取采购文件的,请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572-5602172,邮箱:810466022 @qq.com。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9日下午14:00 (北京时间)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安吉县灵峰街道办事处7号楼会议室(一)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3月9日下午14:00 (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安吉县灵峰街道办事处7号楼会议室(一)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磋商保证金:缴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整,要求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一日到账。
2、形式:可用银行汇票、网银、转账等。
3、账户名称: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安吉农商银行灵芝支行;
银行帐号:201000152622526;
十一.其他事项:
1.质疑及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2.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4)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5)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一年内有效,格式自拟);
(6)投标报名表(格式自拟,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3.资格审核
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磋商时随带,供磋商小组审查。
4.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十二、供应商须知:
1、供应商可以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缴纳证明等有效证明出席)。为降低人员聚集风险,严格控制入场人员数量,供应商限1人参加现场磋商活动。各供应商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所派人员应为无疫情接触史、来自或途经湖北等重点疫区入县(返县)隔离已满14天、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因把关不严造成后果的,将上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2、参加磋商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填写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供应商若为省外的,授权代表在持有“湖州健康码”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
3、“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场地,“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场地参加磋商活动。
4、参与磋商活动的人员须现场如实完整填写企业或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因隐瞒有关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依法追责。
5、磋商当天,所有进入开标室人员必须按规定手上喷酒消毒液;须全程佩戴口罩,人员进场后分散就坐,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避免并排并紧挨就坐,在场内等候或工作期间,严禁人员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
6、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供应商应至少于磋商截止时间前1小时到达开标现场,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登记。
7、所有进入开评标现场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十三. 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祝女士 联系电话:0572-5602172 15868226525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递铺北路214号
2、采购人名称:灵峰街道大竹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方文 联系电话:17557209695
灵峰街道大竹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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