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茶陵县阜仙小区及周边居民排污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
公告名称: |
湖南省茶陵县阜仙小区及周边居民排污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
所属地区: |
湖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1-02-25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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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阜仙小区及周边居民排污工程(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21]000018,委托代理编号:HNJST-CG-202100005)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阜仙小区及周边居民排污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21]000018
3、委托代理编号:HNJST-CG-202100005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号
品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元)
1
茶陵县阜仙小区及周边居民排污工程
1项
1408286.00
1408286.00
20000.00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6、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中小企业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企业;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安全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4)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能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从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3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8080/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及相关附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资料与书面磋商文件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供应商需以现金形式缴纳,代理机构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缴纳的费用),售后不退。
3、磋商文件及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8080/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上发布,供应商自行下载。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磋商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即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3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3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备注: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株洲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疑问及质疑
1、潜在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茶陵县陵园路
联系人:周宇
联系电话:13786305222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精算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茶陵县炎帝南路日升大楼三楼
联系人:陈婷、汤庆庆、左丽菲、谭佼佼
联系电话:0731-25696784
八、其他补充事项
磋商保证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磋商保证金必须是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汇)入磋商文件指定账户。采购人不接受以其他方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财务信息:
投标保证金开户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
银行账号:43001500562059666666-5551
(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保证金”。(如“项目名称”字符过多,用途栏处填写不下的,则“取‘项目名称’前面字符”填入。)
附件1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代理机构、评标评审专家,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根据《关于春节期间严密防范新冠肺炎疫情的通告》(株疫防组告〔2021〕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为扎实有序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配合疫情防控
凡在疫情期间到交易中心办理业务的人员,应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配合做好体温检测,提供“健康码”和“行程码”;中高风险地区来株人员还必须提供在株隔离期满证明和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方可进入中心办理业务。
二、加强开评标现场管理
所有人员进入交易中心后,应做好个人防护,分散、隔位就坐,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业务办理完毕或开评标完成后请及时有序离场。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2月1日
附件:茶陵县阜仙小区及周边居民排污工程(定稿)(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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