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采购(XPCW-2016-10)询价函
受采购人委托,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对一台一体机电脑及一台激光机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办公设备采购(XPCW-2016-10)
采购预算:12300.00元
二、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1、采购清单:
序号
商品名称
参考
品牌
数量
技术参数、规格及配置要求
备注
1
一体机电脑
戴尔
惠普
联想
1台
CPU系列英特尔 酷睿4代系列
核心/线程数四核心/四线程
内存容量8GB 内存类型DDR3
硬盘容量1TB 光驱类型DVD-ROM 独立显卡
显存容量2GB 显示器尺寸21.5寸 LED宽屏
有线网卡100Mbps以太网卡 数据接口6×USB2.0+2×USB3.0 音频接口耳机输出接口,麦克风输入接口 漫步者E3100
2
激光机
联想
惠普
兄弟
1台
黑白激光机 最大幅面A3
最高分辨率1200×1200dpi 双面手动
支持有线网络 时间9秒
介质规格 介质类型纸张(彩色,信头纸,轻质纸,普通纸,预纸,预穿孔纸,再生纸,糙纸,硬纸),证券,卡片,信封,标签,透明胶片,牛皮纸 介质尺寸A4,A3,B4(JIS),B5(JIS),A5,16K
介质重量纸盒1:60-199g/m 显示屏双行LCD文本液晶显示屏
商务技术要求:
①报价人必须就“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中所有的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唯一完整报价。
②报价人所报价的品牌型号的技术参数必须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规格及配置要求”;若报价的技术参数性能优于或高于采购要求的,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如经查实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或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视为报价无效。
③签订合同时间:发布成交公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供应商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④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当天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交货、安装、调试、验收,不能延期。(供应商逾期不能完成所有物货供货的,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⑤交货地点:免费送货至苍梧县范围内采购单位指定的乡镇地点。
⑥货款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不付利息。
供货及售后服务要求:
①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进行验收。货物必须是通过厂家合法渠道全新原装未经使用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出货单据、使用说明书、质量证书、随配附件和工具等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如有须在供货时一并提交;
②包装要求和运输方式:出厂原包装,标签、及序列号完整,符合环保要求;
③售后服务方面: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产品实行“三包”;按厂家承诺进行保修,如供应商承诺高于国家“三包”标准,则按供应商承诺执行;
2)免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免费培训;
3)质保期:不少于3年质保期,质保期内免费进行排查和维修;
4)接到故障或维修电话后,10分钟内响应,30分钟内到达现场维护,1个小时内修复;小故障当日修复,大故障第二自然日修复,如不能修复,质保期内免费更换损坏的零部件;质保期内免费对设备或配件维修、定期保养、终身维护。
三、报价人资格: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货物的供应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要求:各报价人须就《货物采购内容及要求》中所有的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唯一完整报价。(报价必须包括所有费用,包含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装卸、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保险、协调、培训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相关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五、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各一份。包括:①报价表(包括货物详细技术参数、单价、合价、交货期、联系方式等内容);②售后服务承诺书;③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④报价人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副本、机构组织代码证副本、地税或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均为复印件);(以上文件①~③均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第④须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同时报价文件必须胶装封边,否则报价无效);
2.报价文件必须在装订处包边,以书面密封方式递交(即封面标注项目名称、编号、报价人名称和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递交时间;封口处加贴封条并签章(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未符合装订、签字、盖章、递交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3.报价人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其报价无效;如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且报价人不能说明合理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报价无效。
4.报价文件不符合装订及密封要求的,或资料提交不齐全的,或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或未提供样品的(如有),均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于2016年7月8日上午9时整前以书面密封形式递交至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苍梧分公司(梧州市龙圩区广场一路96号),逾期或以其它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七、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在不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情况下,以本询价函要求作依据,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按成交总金额的1.5%向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苍梧分公司提交成交服务费。
九、采购人: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苍梧县委员会组织部
地址:龙圩镇政贤路18号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2682329
十、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苍梧分公司
地址:梧州市龙圩区广场一路96号
联系人:莫工 电话:0774-268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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