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市城投建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建材生产易地升级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西梧州市城投建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建材生产易地升级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西 |
发布时间: |
2021-02-26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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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城投建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建材生产易地升级项目(一期)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梧州市城投建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建材生产易地升级项目已由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以项目代码:2020-450407-51-03-061545通过备案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梧州市城投建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梧州市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江北片区E-02-08(3)号地块。
建设规模:梧州市城投建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建材生产易地升级项目(一期)拟建搅拌楼,建筑面积约1500㎡;试验楼、配电房,建筑面积约300㎡;门卫室、大门,建筑面积约100㎡;配套建设排水、给水、给电等工程。
合同估算价:781.53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中标通知书落款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30 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年4月至2021年4月。
2.2招标范围: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土建工程部分(搅拌楼、试验楼、配电房、门卫室、大门),配套建设排水、给水、给电等工程内容。详见本项目《梧州市城投建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建材生产易地环保升级项目及年产30万方预拌干混砂浆、湿拌砂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次招标范围不含停车坪、道路硬化、办公室翻新装修、储料仓、绿化工程、新建办公楼、厂房封装工程及设备部分。
2.3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以下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含)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须通过身份证验证,并在开标后进行锁定。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无。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含)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获取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自行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梧州)( http://ggzy.jgswj.gxzf.gov.cn/wzggz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八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现场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总负责人(若为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核验或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7.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7.2进度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1)进度款支付方式:①设计费支付方式:承包人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完成并通过管理部门备案后, 实际合同价确定之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至实际合同价的80%,工程结算经梧州市财政评审审核确认后支付余下款项(不计利息)。
②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方式:按月支付。实际合同价确认前,建筑安装工程费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乘以送审预算综合单价的60%支付;实际合同价确定之后,建筑安装工程费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乘以实际合同综合单价的80%支付。合同结算价经梧州市财政评审确认后支付到本项目结算总价的97%,余3%作为缺陷责任保修金。缺陷责任期(12个月)(按国家有关规定)满并移交相关接管部门后付清(不计利息)。
(2)承包人每月20日向发包人报送监理审核的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已经完成的设计成果或工程量报告,并附进度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如有)和有关资料。
在申请支付设计、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如本市以外的承包人,还须提供加盖有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业务专用章并注明增值税发票和交款书号码的《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执行梧政办法【2016】163号文。如因执行梧政发【2017】52号文导致实际合同价确认后,本项目不再采用简易计税法的,承包人如需补缴的税款,发包人不予补偿。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梧州)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 电话:0774-2036555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梧州市城投建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梧州市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江北片区E-02-08(3)号地块
地 址:广西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30号神冠豪都B栋2单元24楼(梧州分公司)
邮 编:543000
邮 编:543000
联 系 人:梁工
联 系 人:梅莹、卓遥、王晟
电 话:0774-3956716
电 话:0774-583666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JDZBWZ@163.com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联行号:313611017053)
账 号:1705012090027723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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