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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湖镇梁鸿桥重建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鹅湖镇梁鸿桥重建工程施工项目己由无锡市锡山区行政审批局以锡山行审投[2020]224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代码为:2020-320205-48-01-561502),施工图设计以无锡市锡山区交通运输局以锡交发[2020]73号文批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无锡鹅湖滨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己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2021LHQ-SG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工程位于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南部,老桥为1-35m双曲拱桥,建造时间较早,荷载等级较低,桥面开裂、坑洼严重。不能满足现状交通要求,本次改造拟拆除老桥后新建三孔(13+16+13)m简支板梁桥。桥梁跨越现状排水河道坊桥港,河口宽约38m,常水位为1.410m。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2021LHQ-SG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和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等,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工期
本标段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实际交工验收后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及基本账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进行评审,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公路桥梁工程施工项目(以《表5 已建工程表》的内容为准,日期以该表中“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
(4)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或以上级别,且在无锡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为“暂良”或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5)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工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主要人员在岗情况认定按苏交建便函【2020】82号文附件2第8条执行】
(6)其它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三个月(2020年11月~2021年1月)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下同)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1年2月5日17:00至 2021年3月8日9:30之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含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鹅湖滨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锡山区鹅湖镇延祥路10号
联系人:浦晓伟
电 话:0510-88749123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惠路88号环球财富广场(环球188)1幢3006室
邮 编:215021
电 话:0512-67629433-809
传 真:0512-67629433-801
联 系 人:王吴同、韩乐、张立新
E-mail :szjtsws@126.com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 年3月8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1 年3月8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具体开标房间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注: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