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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兴化市戴南镇崇文路(新泽路-团结路)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CWL-SG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化市戴南镇崇文路(新泽路-团结路)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已由 兴化市戴南镇人民政府 以 戴政经审发(2020)5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兴化市戴南镇人民政府 以 戴政经审发(2020)136号批准,项目业主 为 兴化市戴南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兴化市戴南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实施的兴化市戴南镇崇文路(新泽路-团结路)建设工程: 路线长1.137km,按照设计速度40km/h的二级公路兼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30m、26m、28.5m,沿线设置桥梁3座,跨径分别为3-13m、1-13m、5-20m,桥梁设计荷载—公路I级。
本次招标范围:兴化市戴南镇崇文路(新泽路-团结路)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包含:路基、路面、排水、给水、污水、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照明及相关附属设施的施工和缺陷修复。
设1个合同段,为CWL-SG。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如施工过程中施工进度严重滞后,影响整个工期,业主有权对剩余工程进行切割分包,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原中标单位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较好的承担过单个工程合同价不少于35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A级(含暂定A级)及以上(若投标报表表1中信息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从业单位(施工)信用等级评定不一致的,以省厅公布为准)。
b、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申请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c、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交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较好地担任过单个工程合同价不少于35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副职、技术负责人)。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交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c、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上撤离)。
(6)其他要求:
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符合《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根据投标控制上限价进行配备(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1名;5000万元以上不足2亿元的按每5000万元不少于1名的比例配备;2亿元以上的不少于5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连续近三个月(2020年10月、2020年11月、2020年12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中心地址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200(含平台费2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100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兴化市戴南镇人民政府
兴化市戴南镇人民路
225700
张先生
1364155676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济南路3号
代理联系人:殷女士
联系方式:15952651576
电子邮箱:2475247523@qq.com
8.其他
8.1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52853032)。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2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 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3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报名预约人数少于3 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报名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 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5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电子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准备好CA 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6第二信封解密时间为电话通知,请各投标人保持手机通畅,在接到电话后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