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南昌至樟树高速公路改扩建二期工程(S49枫生高速公路李庄山大桥至昌西南枢纽段)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招标文件中的关键内容进行公开:
条款号
| 内 容
|
1
| 评
标
办
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19年度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高速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当年未参与评价的按B级确定;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2.1.3
| 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
分包
| 如有分包计划,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投标文件备选方案
| 同一投标人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
投标报价
| 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质量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安全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项规定
|
投标数量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3款的规定
|
联合体投标
| 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其他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2.1.1
2.1.3
| 第
二
个
信
封
︵
报
价
文
件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
|
已标价报价清单文字说明
| 已标价报价清单文字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或删除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投标报价唯一性
|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2.1.2
| 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资质要求”的规定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业绩要求”的规定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信誉要求”的规定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项目负责人资格”的规定
|
联合体投标规定
|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其他要求”的规定
|
投标人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规定
|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