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重庆凯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2021-02-08,公告主要内容为:重庆永川永川区社会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重庆-永川,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重庆凯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重庆凯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永川区社会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川区社会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以
永发改审批〔2020〕73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政法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政法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永川区社会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永川高新区凤凰湖产业园兴龙大道2400号(兴龙大道与凤龙四路十字路口)。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改造面积共计约5000㎡,包含联调中心内部合理建设引导服务区、接访窗口区、调处化解区、研判指挥区(与区综治中心综合指挥中心共用)等功能区域,整体装修包括装饰、电气、给排水、暖通、智能化、消防、家具、标识标牌等。其中智能化部分包括:视频监控、信息显示屏、智能引导自助机、入口安检系统、专线专网等智能设备。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2068.27万元。
2.4 招标范围:永川区社会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所含内容,具体范围包括:装饰装修、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等以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
2.5 工期要求:工期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无;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1.4.2条内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https://www.cqggzy.com/yongchuanweb/)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及相关事宜。
4.2本招标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投标保证金及提交与退还”的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5日14时30分,地点为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重庆市永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上发布。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政法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大道191号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龙路28号8楼
联系人:杨勇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18716680007 电 话:023-67133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