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乐至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站第三方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
品目 | 服务/环境服务/水污染治理服务/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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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乐至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 |
行政区域 | 乐至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2月05日 14:26 |
开标时间 | 2021年02月23日 10:00 |
预算金额 | ¥2133.06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刘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4095168 |
采购单位 | 乐至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 |
采购单位地址 | 乐至县天池镇池南路56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贺先生 028-23327662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省鑫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3栋1502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女士 028-84095168 |
四川省鑫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乐至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乐至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站第三方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乐至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站第三方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YCG-2020-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8-840951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乐至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乐至县天池镇池南路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贺先生 028-233276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省鑫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 028-84095168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3栋1502
一、采购项目内容
质疑人:成都中泽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52号
委托代理人:任义
联系电话:19983505827
被质疑人:四川省鑫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3栋1502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28-84095168
成都中泽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认为乐至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站第三方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XYCG-2020-012) 的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存在偏向性和指向性,于2021年2月1日向我公司提出书面质疑,我公司于2021年2月2日受理。
一、质疑事项
1、评审标准内“履约能力”中要求业绩为“污水处理设备运营业绩”,而本项目运营服务对象对污水处理厂站,而非污水处理设备,污水处理设备通常指安装在污水处理厂站内的各种配套处理设备(如风机、水泵、搅拌器等),此处对业绩描述存在歧义和本项目采购内容不符,应明确为污水处理厂站而非污水处理设备。
2、评审标准内企业实力中第1条“省级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污染治理资格(资质)类相关证书”是否为“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级确认证书”,若不是,请明确具体颁发部门和证书全称,便于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
3、评审标准内企业实力中第5条“投标人同时具有软件企业证书和水务类软件产品证书得3分”,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厂站运营管理项目,虽然污水处理厂安装有在线监测维护系统,但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运行单位和在线监测维护单位不应为同一单位,在线监测运维单位对设施运行单位进行监督,提出改进服务的建议和举报设施运行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的义务;同时招标文件第85页“2.1.1.6有权接收到真实可靠的监测数据,为确保发包方接收到的监测数据须是真实可靠的,发包方将定期维护、保养、校准水质在线监测仪表。承包方不得擅自对在线仪表进行维护、保养、校准,否则将承担相应费用和责任。”故本项目不含在线监测设备的维护工作,因此本项评分内容和本项目采购内容不符,经过我公司调查和相关行业协会提供的数据,专业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几乎不需要此项认证,具有此认证的机构极少,此项评分存在明显排他性和倾向性,请贵单位予以解释说明,并删除此项不合理评分设置。
4、评审标准内人员配置中第3条中的“工业废水处理工证书”和“污废水处理工证书”是否存在重复,污废水处理工的颁发行业协会解释该证书包含了生活污水处理工和工业废水处理工,若不存在重复,请明确“工业废水处理工证书”的颁发部门或协会,颁发机构是否具备证书颁发的权威性或公正性。
5、评审标准内人员配置中第3条中“具有污废水处理工(3名及以上)”此得分门槛太低,投标人最低只需提供3人就满足得分条件,但本项目由有39座污水处理厂站,总处理规模约2万吨/日,污废水处理工作为项目运行服务的主要人员,此人员配置要求太低,不利于采购人对服务质量的把控,将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需要相关专家对人员配置要求重新核准及评定。
二、质疑答复
我公司受理质疑后,针对质疑事项调阅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并与采购人充分沟通,现根据沟通和查证情况回复如下:
(一) 针对质疑事项1的回复:
无论是污水处理场站运营还是污水处理设备运营,都代表投标人具有污水处理运营方面的经验和能力,都符合本次采购的需求。因此,原评分标准“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污水处理类似业绩的得2分,每增加1个污水处理设备运营业绩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将修改为:“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污水处理运营类似业绩得2分,每增加1个污水处理运营类似业绩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
(二)针对质疑事项2的回复:
本项目面向全国进行公开招标,由于各省颁发的同类证书名称有所差异,为体现公平竞争原则,招标文件未明确具体颁发部门和证书全称,只要潜在投标人提供污染治理类相关证书,且证书内容包含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治理,均可得分。
(三)针对质疑事项3的回复:
本项目不包含在线监测运维管理,但包含39个污水处理场站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管理与运营,设置“软件企业和水务类软件产品证书”评分项的目的,是为了选择在自动化系统编程、调试、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运营单位,以便在运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对自动化控制系统进行调整、修改从而达到更好的运营质量和效果。
(四)针对质疑事项4的回复:
本项目面向全国进行公开招标,由于各省颁发机构不同,证书形式存在差异,若投标人配置的运行操作人员具备的“污废水处理工”证书内容包含工业废水处理,人员数量满足该项评分要求,也可得分。
(五)针对质疑事项5的回复:
“同时配备具有污废水水处理工证书的人员(3名及以上)”是指投标人配备的运行操作人员不少于3名。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并结合本项目运营需求合理配置本项目运营机构人员数量。并且,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感谢质疑人成都中泽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本次采购活动提出的宝贵意见。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管辖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四川省鑫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5日
二、开标时间:2021年02月23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预算:2133.06万元/年。
2.本项目吨水最高限价:3.00元/吨。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133.06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