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工程委托代理人必须由拟派注册建造师担任;
3、开标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派注册建造师)委托书原件、注册建造师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未按要求提供者,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5]154号文件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规定,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因此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持有新版的企业资质证书进行投标,使用旧版企业资质证书的投标人投标无效。同时,根据赣建招[2016]7号,投标人在资格后审时只需提交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其它资格审查条件依旧按招标人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交原件。
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樟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6、参加开标的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7、外埠来赣施工单位须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企业有效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或根据赣建审批[2020]4号文规定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登记和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有效的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
8、疫情防控说明事项
(1)严格落实《宜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相关疫情防控文件及落实《关于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服务指南》文件要求,因考虑到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方式开标,如参加投标单位人数比较多,原则上各投标单位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故随机安排30家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进入开标现场进行见证,其余投标单位委托人可以通过现场扫描进群关注开标情况。招标代理机构随时在群里发布最新进展。
(2)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投标单位建议不要参加本项目投标,如需参与投标请执行《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21号第2条: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赣人员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项目业主单位代表、监督人员、公证员、各投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表1)并提前扫码注册好《樟树市防疫健康码》(见附表2)。除评标专家现场填写的《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其他人员的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交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区:来自或途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接触确诊、疑似病例或与来自国(境)外地区人员接触的;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未佩戴口罩的;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C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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