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智能终端产业园建设项目设计、勘察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建兴设招字〔2021〕第0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国智能终端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由兴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兴国智能终端产业园建设项目设计、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勘察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国智能终端产业园建设项目设计、勘察招标
2.2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潋江镇纬四路。
2.3建设规模:总投资约58000万元。
2.4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2.5招标范围:包括兴国智能终端产业园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含优化)、勘察(含勘察所有工作内容)、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工程咨询与设计及施工后续阶段的全过程咨询服务。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综合管网、景观亮化、装修、绿色建筑、总体平面布局设计、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工程设计内容。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勘察工作范围包含对应工程钻探、土工试验、岩石试验、取水土样试验、标贯试验、动力触探试验、波速试验、抽水试验、室内试验、岩土勘察、技术经济分析和论证,出具土石方比例报告;出具岩土工程的评价和施工要点等内容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对项目进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及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出具评估报告),提出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的勘察报告;根据工程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道路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勘察设计成果必须符合现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规范编制深度规定。
项目建设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129398平方米(约194亩),拟建总建筑面积约29.3万平方米,包括9栋厂房(初定),建筑面积约26.4万㎡;宿舍、办公楼、食堂、地下室等建筑面积约2.9万㎡以及各功能配套设施建设等基础配套设施。
2.6设计周期:设计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优化,方案优化设计经招标人审批通过且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勘察周期),并于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及修改。
2.7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满足施工设计任务书要求;
(2)勘察质量要求:提供的岩土勘察成果应真实有效,满足国家相关强制性条文和规范要求,同时必须满足工程设计需求。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电子章),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4)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电子章),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电子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委托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6)拟派本设计项目的专业负责人中,建筑专业负责人须为注册建筑师;结构专业负责人须为注册结构师;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电气专业负责人须为注册电气工程师;暖通专业负责人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道路专业负责人须具备道路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电子章)。
(7)省外进赣的投标人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办理信息告知承诺,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勘察人员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企业数据(人员数据)中可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结果纸质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8)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串通投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9)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10)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11)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12)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可由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组成。若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上述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由设计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中的牵头主体,联合体各方都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多个投标人身份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作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6、其他说明
6.1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兴国县住建局举报电话:(0797)5322026,举报邮箱:xgjsj222@163.com。
6.2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投标人需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高风险、中风险地区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 °C的。
(2)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单独提供,不放进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最后页。
(3) 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招投标监管部门。
(4)其他要求详见《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贛建招〔2020〕2号)文件。
(5)开标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各投标人必须佩戴口罩,并保持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开标现场只允许委托代理人进入,其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6.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3月16日10:00时,地点为: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国城投工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邓淑萍
联系方式:0797-7790918
办公地址:赣州市兴国县将军大道796号
招标代理机构:建中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忠红
联系方式:13479724060
办公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星村村委会二楼
招投标监督单位:兴国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0797-5322791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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