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建春湿地公园地埋式再生水处理站工程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赣建市直招字〔2021〕第1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州市建春湿地公园地埋式再生水处理站工程项目总承包(EPC)已由赣州市章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19-360702-46-03-03205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赣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赣州市章贡区红都大道与登峰大道交叉口处东北侧的建春湿地公园内新建一座10000m3/日再生水处理站,主体水处理构筑物采用地埋式建设,总用地面积为2886.0m2,总投资约6207.49万元, 其中直接工程费 5157.99 万元。
2.2招标范围:
①工程设计:再生水处理站红线范围内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防雷照明、园林景观绿化等专业设计),施工图审查,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至竣工阶段主体及附属工程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②设备采购: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
③施工总承包:包括工程准备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备案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直至质保期结束。
2.3本工程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内计划总工期:240日历天,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批准的开工时间为准。其中:
①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不含施工图审核时间);
②施工工期:180日历天。中标单位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7日内组织相关人员进场,120日历天内基坑支护及土建基本完工,6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及联动试车;
③调试工期:30日历天。在有污水正常排入再生水站情况下投入试运行,30日历天内完成调试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5质量要求:
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勘察设计标准、规范及要求,设计方案符合规划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③出水标准:出水水质除TN(TN≤10mg/L)外,其他水质指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3.3本工程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4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环境工程或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
(2)施工负责人(建造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注:以上所有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 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的变更时间为准。
3.5外省来赣单位要求:
(1)省外建设工程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zjy.jxjst.gov.cn)” 上企业及相关人员备案截图。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和人员在江西住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中办理登记,并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不能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查询到的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及企业相关人员,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2)外省来赣的设计投标人按《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要求网上填报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信息,并且提供投标单位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中“省外企业信息"和“省外人员登记"栏目的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原已成功办理设计单位年度进赣备案且未到期的企业可沿用原备案通知。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上述各项资质,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即设计、施工各一家),联合体各方都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方职责分工和各自权利义务。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多个投标人身份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作废标处理。
3.7凡实行电子证书的地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电子证书和电子证书查询网址及查询页面截图,同时开标现场提供加盖公章的电子证书彩色件,视同为证书原件。
3.8本公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证件或证书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3.9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市住建局举报电话:0797-8202606。 邮箱:jsjshceb@163.com。市招标办举报电话:0797-8390959,邮箱: gzzbtb@163. com。
3.10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文),开标期间有关疫情防控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止后资格审查,不符合上述资质、资格条件的,将不接受其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2月10日至2021年03月07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08日 9时30分,地点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公示牌)。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 jxsggzy. cn)上发布。
8. 其他需注意事项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赣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聪
联系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20号
联系人:曾光
电 话:15268180308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小鋆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12号金鹏大厦一楼
联系人:李飞龙
电 话:18270721354
招标监督单位:赣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单位电话:0797-839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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