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口县新动能产业园B区设计(二标段) 答疑文件澄清说明 原招标文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第1、2、3、6、项更改如下: 1、更改前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27.27万元(控制价按设计费12元/㎡计算),实际设计面积与招标设计面积不符时,按以下方式进行调整:中标价/控制价x12元/㎡x实际设计面积。 更改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27.27万元(控制价按设计费12元/㎡计算),实际设计面积与招标设计面积不符时,按以下方式进行调整:中标价/控制价x11元/㎡x实际设计面积。 2、 更改前: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投标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招标控制价127.27万元,投标人超过招标控制价或低于招标控制价85%为无效报价。 更改后: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投标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招标控制价127.27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92%或低于招标控制价85%为无效报价。 3、 更改前:中标单位负责做好预算编制,预算编制费按标准收费的55%收取。 更改后:中标单位负责做好预算编制,预算编制费按标准收费的50%收取。 6、 更改前:本项目开标采用纸制评标的形式进行。 更改后:本项目开标采用纸制评标的形式进行,凡被邀请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投标邀请书加盖公章以书面形式送达每个投标单位,开标现场未持有招标人加盖公章的投标邀请书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 江西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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