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一、招标条件
昌吉州吉木萨尔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沙河大院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经由昌州发改投资【2017】1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昌吉州吉木萨尔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沙河大院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2.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监理)。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吉木萨尔县
2.工程规模:新建桥梁面积1320㎡,搭板面积429㎡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JMTE202102092920020205002
昌吉州吉木萨尔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沙河大院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监理
施工图纸范围内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4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或者[服务综合资质](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2月10日至2021年03月03日,每日上午11:00至,下午至11:00
2.领取方式: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
五、其他说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次招标公告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原西部庭州网)(http://www.cj.gov.cn/)、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中国昌吉网(http://www.cjxww.cn/)、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吉木萨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承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吉木萨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长宁南路华阳广场领创大厦1206号
邮编:
邮编:
831100
联系人:
何立文
联系人:
郝子剑
电话:
0994-6923117
电话:
0994-2330344
传真:
传真:
0994-2330344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147755099@qq.com
章验证失败
用户登录
关闭
用户名:
密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