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内容: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2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等相关规定进行计算”更正为“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等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2投标报价”中,“本项目投标人按建安工程费下浮百分比的形式进行本项目建安工程费报价,要求建安工程费下浮百分比必须大于5%,且保留2位小数”更正为“本项目投标人按建安工程费下浮百分比的形式进行本项目建安工程费报价,要求建安工程费下浮百分比必须大于5%,且至多保留2位小数,否则作废标处理。”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2投标报价”备注中,“报价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相关内容为准,最终范围以项目实施时招标人提供的审定图纸和财评清单为准。”更正为“报价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相关内容为准,最终范围以项目实施时招标人提供的审定图纸和结算为准。”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0.5低价风险担保”中,“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预估金额x(85%-中标价)x□1□2þ3”更正为“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预估金额x(85%-投标下浮百分比)x□1□2þ3”。
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0.5低价风险担保”中,“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按担保金额向招标人提交低价风险担保;”更正为“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按担保金额向招标人提交低价风险担保;”
注:本次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补遗为准。
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游客服务中心荷香路道路施工工程项目补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