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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海城市公安局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海城市公安局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辽宁省海城市公安局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海城市公安局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1-02-22
详细内容:
2021年度海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度海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伟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2月24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WD-2020CG021

项目名称:2021年度海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预算金额:1478800元;

其中一标段为析木镇、英落镇、西四镇,高坨镇,预算资金67.62万元;

二标段为西柳镇、温香镇,预算资金80.26万元。

最高限价:1478800元;

其中一标段为析木镇、英落镇、西四镇,高坨镇,最高限价67.62万元;

二标段为西柳镇、温香镇,最高限价80.26万元。

采购需求:为析木镇、英落镇、西四镇、高坨镇、西柳镇、温香镇新建高标准农田5.88万亩进行初步设计。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交付报告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兼投不兼中。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能力;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 2 月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00至11:00 ,下午13:30 至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伟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发送电子邮件

售价:免费

因疫情特殊期间,经招标人同意,采购文件领取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具体方式电话咨询0412-3209755 辽宁伟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lnwddlgs@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邮件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并在发送邮件后与以上联系人电话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规定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资料邮件为准。资料仅限于领取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

领取文件需提供材料包括:(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水利行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2月 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政府综合办公楼2楼、西柳镇东柳71号)

说明: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一阶段和终止应急响应后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66号)以及海城市防疫指挥部的要求,供应商必须通过邮寄方式(邮寄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得选择到付)递交,不允许现场递交。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

1.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证明页(详见本采购邀请书中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2.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中“谈判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3.另外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U盘);

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未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手续或未通过审核的;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未在投标时另外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

5. 未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和“”失信黑名单

页。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海城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 海城市环城西路21号 

联系方式: 0412-3221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伟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海城市响堂管理区新立社区隔壁

联系方式:0412-3209755

邮箱地址:lnwddlgs@163.com

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城市顺城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伟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9210030100241388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铭源、李佳聪

电 话:0412-3209755







辽宁伟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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