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购置(更新)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购置(更新)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项目招标人为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招标人: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
2.1.2 项目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购置(更新)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项目(二次);
2.1.3 资金单位自筹;
2.1.4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1.6 最高限价:720万元;
2.1.7 交货地点: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购置(更新)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采购,采购数量:40辆,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有失信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在“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到投标人有失信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否决其投标(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均可报名参加投标;生产厂家参与投标的,可直接参与,同时不再接受该生产厂家或品牌销售公司授权的代理参加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生产厂家或其销售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车辆,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2-24 00:00至2021-03-16 09:2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关注项目”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03-16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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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623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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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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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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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郑先生、闫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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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1-89869189
| 电话: | 0311-8366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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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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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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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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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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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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