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汽车维修服务合作企业公开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GS2021-0039)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沈阳局集团公司汽车维修服务合作企业公开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业务外包项目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技术性能指标:
(一)执行的技术标准:无。
(二)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三)相关检验检测报告: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出厂时提供《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四)维保条款:送修车辆维修合格出厂后,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的质保期为自出厂之日起不少于行驶20000公里或6个月(以先到为准,下同);二级维护质保期为不少于行驶5000公里或3个月;一级维护、小修和零件修理质保期为不少于行驶2000公里或1个月。
(五)售后服务及要求:合作维修企业提供365天免费所在市辖区内救援(24小时),提供全天24小时维修服务。
(六)其他需具体明确的要求:详见技术要求说明书1、2。
技术要求说明书1
适用以下包件:A01、A02、A03、A09、A10、B01、B02、B03、B09、B10
1.维修场所。维修厂房不少于300平方米,维修场地不少于200平方米,需提供自有房产(不动产)证明文件或场地(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限不少于1年,附租赁场地、房屋房产(不动产)证明文件)。
2.维修设备。须具有举升机、轮胎轮辋拆装设备、电脑检测设备、车轮动平衡机、钣金整形机等至少各1台,提供现场设备实物照片。
3.技术人员。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技能的维修工至少3人,其他维修工不少于2人。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其他维修工不提供)和本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4.维修台位。维修台位(配备举升机或具有安全逃生通道的地沟)A标段不少于5个,B标段不少于2个。
5.维保配件、材料要求使用原厂品牌产品。部分常用维保配件、材料品牌要求如下:
(1)轮胎。
A标段小、中型车轮胎品牌为邓禄普、固特异、米其林、普利斯通、韩泰、玛吉斯等原厂全新产品,斗式工程车为固铂、玛吉斯、金宇、三角、朝阳等原厂全新产品。
B标段轮胎品牌为固铂、玛吉斯、金宇、三角、朝阳等原厂全新产品。
(2)机油。
机油品牌为美孚、壳牌、嘉实多、道达尔、昆仑、长城等半合成、全合成原厂全新产品。
投标时提供常用配件、维修项目报价单,报价单见附件。
6.成交人在履约期内每月向沈阳局集团公司采供所上传车辆维修明细表存档(见附件)。集团公司物资部组织对合作维修企业监督检查,维修企业必须全面配合,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如发现有高于市场价格20%或未按照投标文件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价格虚高的按配件价格3倍扣除履约保证金,累计两次取消汽车维修合作资格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停止合作关系,纳入黑名单。其他情形视情节给予扣除履约保证金或取消汽车维修合作资格等处理。
送修单位在日常维修中发现合作维修企业存在服务价格高于市场价格20%或未按照投标文件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情形,书面反馈采供所。
7.成交人在履约期间发生企业名称、性质或营业范围等发生变更时,需书面通知采供所,并办理相应变更备案手续。
8.送修单位凭“汽车维修(保养)送修单”(见附件)送厂维修、保养,维修企业依据“送修单”进行车辆维修、保养,“送修单”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9.成交人完成车辆维修、保养后,向车辆送修单位出具车辆维修“结算清单”(见附件),材料费和工时费须分项计算,“结算清单”作为送修单位报销凭证。“结算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10.交通事故车辆维修可由投保的保险公司受理;电瓶、轮胎可不在合作维修企业购买;送修单位可在汽车制造商授权或特约4S店维保;临时突发故障可就近处理。
11.合作维修企业提供365天免费所在市辖区内救援(24小时),提供全天24小时维修服务。
12.提供的配件实行追溯制度。记录配件采购、使用信息、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并留存配件来源凭证。
13.按要求提供常用配件、维修项目报价单。
14.承诺汽车维修服务工时费折扣率(非下浮比率)不高于市场公允工时费的70%。
工时费折扣率=工时费现价/工时费原价*100%。
例:工时费原价100元、工时费现价70元,工时费折扣率:70/100*100%=70%。”
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在推荐企业范围内自主选择合作维修企业,按照实际送修汽车车型与合作汽车维修企业自行协商确定工时费折扣具体执行数值,但该数值不得高于市场公允工时费的70%。(一级维护、小修和零件修理服务中个别服务项目可以免费)
技术要求说明书2
适用以下包件:A04,A05,A06,A07,A08,A11,A12,A13,A14,A15,A16,A17,A18,B04,B05,B06,B07,B08,B11,B12,B13,B14,B15,B16,B17,B18:
1.维修台位。维修台位(配备举升机或具有安全逃生通道的地沟)A标段不少于1个,B标段不少于1个。
2.维保配件、材料要求使用原厂品牌产品。部分常用维保配件、材料品牌要求如下:
(1)轮胎。
A标段小、中型车轮胎品牌为邓禄普、固特异、米其林、普利斯通、韩泰、玛吉斯等原厂全新产品,斗式工程车为固铂、玛吉斯、金宇、三角、朝阳等原厂全新产品。
B标段轮胎品牌为固铂、玛吉斯、金宇、三角、朝阳等原厂全新产品。
(2)机油。
机油品牌为美孚、壳牌、嘉实多、道达尔、昆仑、长城等半合成、全合成原厂全新产品。
投标时提供常用配件、维修项目报价单,报价单见附件。
3.成交人在履约期内每月向沈阳局集团公司采供所上传车辆维修明细表存档(见附件)。集团公司物资部组织对合作维修企业监督检查,维修企业必须全面配合,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如发现有高于市场价格20%或未按照投标文件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价格虚高的按配件价格3倍扣除履约保证金,累计两次取消汽车维修合作资格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停止合作关系,纳入黑名单。其他情形视情节给予扣除履约保证金或取消汽车维修合作资格等处理。
送修单位在日常维修中发现合作维修企业存在服务价格高于市场价格20%或未按照投标文件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情形,书面反馈采供所。
4.成交人在履约期间发生企业名称、性质或营业范围等发生变更时,需书面通知采供所,并办理相应变更备案手续。
5.送修单位凭“汽车维修(保养)送修单”(见附件)送厂维修、保养,维修企业依据“送修单”进行车辆维修、保养,“送修单”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6.成交人完成车辆维修、保养后,向车辆送修单位出具车辆维修“结算清单”(见附件),材料费和工时费须分项计算,“结算清单”作为送修单位报销凭证。“结算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7.交通事故车辆维修可由投保的保险公司受理;电瓶、轮胎可不在合作维修企业购买;送修单位可在汽车制造商授权或特约4S店维保;临时突发故障可就近处理。
8.合作维修企业提供365天免费所在市辖区内救援(24小时),提供全天24小时维修服务。
9.提供的配件实行追溯制度。记录配件采购、使用信息、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并留存配件来源凭证。
10.按要求提供常用配件、维修项目报价单。
11.承诺汽车维修服务工时费折扣率(非下浮比率)不高于市场公允工时费的70%。
工时费折扣率=工时费现价/工时费原价*100%。
例:工时费原价100元、工时费现价70元,工时费折扣率:70/100*100%=70%。”
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在推荐企业范围内自主选择合作维修企业,按照实际送修汽车车型与合作汽车维修企业自行协商确定工时费折扣具体执行数值,但该数值不得高于市场公允工时费的70%。(一级维护、小修和零件修理服务中个别服务项目可以免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汽车维修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注册资金无要求。
3.具有地方行政部门核定的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提供资质证明材料。
4.具有两年及以上汽车维修行业的经验,提供2019-2020年维修合同复印件(每年至少一份);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谈判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从“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网上报名。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8:00时起至2021年3月3日16:00时(北京时间)止。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截止后,投标人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汇款时应备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采购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并在备注中标明所购买的标包号),由平台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项目后续网上报价信息见谈判文件内第一章公告附件2.
4.2文件工本费为200元人民币(按项目收取),在报名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5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未缴纳文件工本费者,投标无效。(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缴纳账号见本章7.5)。
4.3文件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4.4谈判保证金金额
每个投标人3万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5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4.5购买招标文件后,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9日08: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沈铁物资”三号楼)一层101开标室。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因疫情原因,报价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送达,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邮递到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布首次报价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1年3月9日08:30时(北京时间)公布首次报价,地点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请供应商代表按时出席仪式。
七、联系方式
7.1采购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4号
7.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7.3立项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
技术咨询人:郝金权
联系电话:13840034991
7.4项目经理:马经理
电 话:024-62080901
邮 箱:706823790@qq.com
7.5谈判文件工本费、谈判保证金提交汇款信息、交易服务费支付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3301002209249050332
7.6谈判文件售卖发票索取、交易服务费发票索取
开票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发票联系人:财务科
联系电话:024-62080701、024-62080702、024-62080703、024-62080710
注:发票(工本费和服务费)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2021年2月23日
附件1: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序号
| 标段 划分
| 包件 划分
| 采购项目名称
| 车辆类别
| 汽车 保有量
| 车辆主要品牌
| 合作维修企业数量(至多推荐家数)
| 配件、材料加价率 (%)不得超过20%
| 整车、总成大修(修理)质保期 (**月或**公里)
| 二级维护质保期 (**月或**公里)
| 一级维护、小修和零件修理质保期 (**月或**公里)
| 维修地区
| 距离参考火车站名称
|
1
| A
| A01
| 汽车维修服务
| 小型车、19座及以下中型客车(汽油)、斗式工程车
| 689
| 帕萨特轿车,捷达轿车,别克小客,金杯小客,金杯中客,依维柯斗式工程车,福田皮卡,长城皮卡,丰田越野
| 20
|
|
|
|
| 沈阳市
| 沈阳站 沈阳北站 苏家屯站
|
2
| A
| A02
| 汽车维修服务
| 小型车、19座及以下中型客车(汽油)、斗式工程车
| 209
| 金杯中客,大众轿车,依维柯斗式工程车,长城皮卡,别克中客,丰田轿车、越野
| 7
|
|
|
|
| 大连市
| 大连站 大连北站 金州站
|
3
| A
| A03
| 汽车维修服务
| 小型车、19座及以下中型客车(汽油)、斗式工程车
| 245
| 大众轿车,福田皮卡,长城皮卡,依维柯斗式工程车,东风皮卡,丰田越野
| 7
|
|
|
|
| 锦州市
| 锦州站
|
4
| A
| A04
| 汽车维修服务
| 小型车、19座及以下中型客车(汽油)、斗式工程车
| 68
| 大众轿车,依维柯斗式工程车,长城皮卡
| 3
|
|
|
|
| 丹东市
| 丹东站
|
5
| A
| A05
| 汽车维修服务
| 小型车、19座及以下中型客车(汽油)、斗式工程车
| 47
| 大众轿车,福田皮卡,依维柯斗式工程车
| 2
|
|
|
|
| 本溪市
| 本溪站
|
6
| A
| A06
| 汽车维修服务
| 小型车、19座及以下中型客车(汽油)、斗式工程车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