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州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监理已由 定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定行审项目【2019】4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州锦泰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定州锦泰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近期3万m3/d,远期7万m3/d,配套管网19.544公里,占地面积 6.29公顷,估算总投资金额21520.00 万元。主要的处理单元有:粗格栅及提升泵站、调节池/事故池,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混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生化池、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臭氧/曝气生物滤池、纤维转盘滤池、接触消毒池、 污泥浓缩池、调理池、污泥脱水机房、综合工房、工作站、除臭间等。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中污水厂建筑工程及配套设施、管网等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且不得有在监工程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161-2019)配备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时间节点为招标公告发布期间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名单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省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具体要求以河北省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24 09:00至2021-03-02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3-1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定州锦泰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定州市中山西路17-3号
| 地址: | 济宁高新区菱花南路中段路东商务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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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73000
| 邮编: | 2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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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冯占均
| 联系人: | 刘平波
|
电话: |
15369751067
| 电话: | 1883318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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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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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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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15369751067@139.COM
| 电子邮件: | 28388046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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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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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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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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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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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81501150142100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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