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体系认证要求:投标人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
3、人员要求:
(1)投标人承诺中标后15日内提供施工人员跟踪卡、健康证、五小证、班组长证、防硫化氢安全技术培训证书等入厂必备证件,并严格遵守绥中36-1原油终端厂各项管理规定。特殊工种人员(电工和焊工都不少于1人)必须持证上岗,且证件网上可查并在有效期内。
(2)投标方承诺中标后提供技术服务人员应做好人员的工作分配,按厂区规定要求进行入场人员报备,每次进厂施工人员需至少为三人,其中具有班组长证件一人,具有防硫化氢安全技术培训证书一人。
(3)项目经理1人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承诺常驻施工现场,并提供承诺书。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
(4)安全员1人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承诺常驻施工现场,并提供承诺书。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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