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基地C座科技创新基地C座项目智能化系统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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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基地C座项目智能化系统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72231128000200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科技创新基地C座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高审批备【2023】16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科技创新基地C座项目智能化系统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该暂估价项目由总承包单位(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总承包单位(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建设单位(连云港海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放中标通知书,建设单位(连云港海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督合同签订及工程款支付。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东、梧桐路南;
2.1.2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通知后60天内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且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2.1.3招标范围:招标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使用单位需求,现对科技创新基地C座项目智能化系统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内容包含:包含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室内外三网、视频监控、入侵报警、五方对讲、一卡通系统、停车场管理、公共广播、枪库防范、能耗监测、建筑设备监控及机房建设;不包含周界报警、电子巡更、无线对讲、多媒体会议系统及信息发布。
2.2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验收标准。
2.3质保期:2年;
2.4最高投标限价:4480365.74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注:投标人投标报价中须包含总承包单位服务配合费(按合同价的2%计取,该费用为不含税价),该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不得单列,进场前直接支付给总承包单位,中标人施工中须服从总包单位管理,如不服从管理造成损失,须承担相应责任。
2.5主要材料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前由招标人(总承包单位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连云港海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
注:共同书面同意书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与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单位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
我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4)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40分;
技术响应:30分,
履约能力:5分;
售后服务:10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业绩:5分;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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