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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柏堰湖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安徽省柏堰湖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5-05-12
详细内容:
柏堰湖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柏堰湖公园建设项目设计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批文名称及编号:/

1.4招标人: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6资金企业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柏堰湖公园建设项目设计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AFGBZ01072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FGBZ01072

2.5建设地点:合肥市高新区

2.6建设规模:建设包括景观工程、绿化工程、生态修复工程、东支渠复明工程以及配套的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其他工程。其中园林景观工程概算约35000万,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7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约50000万元。

2.8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暂定1095日历日)。

2.9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0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合同估算价:770万元。

2.13其他:设计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个日历天内提供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初稿,招标人明确修改意见后3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在初步设计评审合格后(接招标人通知),2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1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资质之一:

(1)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1.2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下列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园林景观类设计业绩,且单个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单个合同总设计费金额不少于500万元;

②合同内容中至少含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园林景观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3家,其中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的成员不超过2家,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的成员不超过1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3)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的成员,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1.1.1条的工程设计资质;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的成员,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1.1.2条的工程勘察资质;

(4)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投标人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及详细评审业绩、项目负责人及其业绩、投标人奖项荣誉、项目负责人奖项荣誉须为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的任意一方提供。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5月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5865033。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3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5年5月30日9时30分

8.2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7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2221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5393630

11.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江工

电话:0551-65865033

11.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

11.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680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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