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根据工程需要,现拟组织公开招标,并以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确定漳州西湖生态园道路工程—胜利西路(上坂路至惠民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交通导行—商品混凝土采购中标人。具体事项如下: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漳州西湖生态园道路工程—胜利西路(上坂路至惠民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交通导行—商品混凝土采购
2、工程地点:漳州市芗城区
3、预估金额:212.98万元。
二、采购内容:
货物名称 | 强度 | 数量 |
商品混凝土 | C15 | 1500m³ |
C20 | 1500m³ |
C25 | 1300m³ |
C30 | 1000m³ |
备注:实际供货量以供货单为准,按实结算。 |
三、货物质量标准:
1.混凝土供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执行。
2.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与福建省地方标准DBJ/T-13-42-2012《预拌混凝土生产施工技术规程》或优于此标准,砂料不使用海砂或海洗砂。
3.提供的商品混凝土按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验收。
四、供货时间:
预计2021年7月10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总日历天数为233个日历天,交货时间随工地需求按批次送达,招标人有权根据施工需要调整合同履行期限,每批具体发货实际以招标人通知和投标人确认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需在招标人指定时间内将货物送达,并卸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五、最高限价:根据漳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发布的漳州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中对应的混凝土税后综合价格下浮8%作为最高限价。
注:投标人承诺的报价≥8%,否则按废标处理。
六、合同价格形式:固定优惠率加风险包干。
七、评标办法:低价中标。
八、税票要求:
本项目要求提供等额合法税率为1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保证发票开具项目、金额等与实际交易相符,若投标人开具的发票税率低于上述要求,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拨款申请时扣除相应的差额税费。如因发票违法违规等行为导致招标人被补税罚款,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税率应根据国家税率政策变动及时进行调整,若国家调整的最新税率低于投标报价税率,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拨款申请时扣除相应的差额税费)。
九、资格要求:
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凡有能力承担本招标公告所述采购内容的供应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2.本项目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含有相关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按要求提供投标报价承诺函,其报价和供货期应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5)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提供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
(6)投标人应遵守招标文件的条款,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不得参加招标人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招投标活动。
(7)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中“投标申请书的编制格式、签署及密封”、“投标申请书”格式要求编制投标申请书。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07月02日北京时间17时30分前到漳州市龙文区下洲花园BC商业区2楼204室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接收的方式获取。
十一、递交投标申请书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申请书时间:2021年07月06日(北京时间)15 时30分至16时00分截止,逾期递交资料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2.投标申请书递交地点:漳州市龙文区下洲花园BC商业区2楼220评标室。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07 月06日(北京时间)16时00分。
2.开标地点:漳州市龙文区下洲花园BC商业区2楼220评标室。
十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提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须于北京时间2021年07月06日11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现金缴纳不予受理,否则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转账单上需注明“胜利西路商品混凝土”。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标。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福建恒安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九龙大道支行
账 号:161 100 100 100 108 119
(3)退还:
候补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候补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招标人无息退还给除候补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投标人推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原因);中标人、第一、第二候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十四、现场踏勘及澄清:
1.投标人需先自行到招标人项目部或其他指定地点现场踏勘情况(联系人:赖思源,联系方式:13806919930),了解供货条件,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仍未至招标人项目部现场踏勘的投标单位,视为已踏勘并默认现场所有情况。
2. 投标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方式和时间:投标人要求澄清的内容以电子邮件(361653932@qq.com)的方式提交招标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5日北京时间11时00分之前。
3.招标人澄清的方式和时间:以电子邮件或网站【: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芗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c.gov.cn/)的方式通知投标人。澄清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5日北京时间17时30分之前。
1.联系人:小林
2.联系方式:18159652210
十七、其他:
1.当前疫情尚未解除,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参与投标人员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如实登记个人信息。
2.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方式,如出现系统故障等客观因素,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另择时间组织招标。
招标人: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日 期:2021 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