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奕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优加奖补申报添置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奕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江苏奕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优加奖补申报添置设备。(具体采购设备的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货物设备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及配套设设施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
2.3项目地点:滨海港镇民营创业园(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供货及配套设施工期(含货物安装、调试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运行使用。
2.5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合格。
2.7质保期:二年。
2.8预算金额:161.3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的相关内容。
3.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方式:转账、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5.2.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产品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5.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无息):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归档后退还。(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电话:0515-84198010)。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时间:2021年2月10日8时30分至2021年2月24日17时整止(北京时间,下同);
6.2联系人:骆成,电话:13270090666(现场)
6.3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投标人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上必须注明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发送到招标代理单位邮箱1223318426@qq.com中,招标代理单位收到潜在投标人上述材料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人发出,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及时查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代理公司: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骆成,联系电话:13270090666)。因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未及时查看预留电子邮箱或预留电子邮箱错误或信息缺失等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递交本项目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单位缴纳招标文件费,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已获取招标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代理机构且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对该单位处以罚款,同时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只有成功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对本项目提出质疑。未能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质疑,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3月8日15时00分整。
8.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8开标三室。
8.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9.付款方式
本项目签订合同后支付预付款20%,全部设备到场完成供货后支付至合同款的70%全部成套设备安装完成且能运行使用,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均无息,付款及结算时,中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注: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相关应缴纳费用按相关规定及文件执行。农民工工资由建设单位打入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此资金作为工程款在相应的付款节点支付时扣除,详见滨建〔2018〕28号《滨海县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办法》。
10.发布
除“8.投标文件的递交”条外,本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奕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滨海县滨海港镇民营创业园
联系人:嵇绍善
联系电话:15895100558
邮箱地址:61635890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滨海县港城路666号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3层
联系人:骆成
联系电话:13270090666
邮箱地址:1223318426@qq.com
2021年2月10日
附表: 投标人投标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说明:“联系人邮箱”用于发送招标文件以及有关变更、更正、澄清、说明等。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附件: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审项 | 分值(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40 分) | 投标报价 | 40分 | 通过投标文件初审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40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3分,每低1%扣0.2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计算。本项最高扣5分。(分值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以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通过投标文件初审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方可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评标基准价后进行平均;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4家时,则进行算术平均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1.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6%、97%、98%。 2.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85%,作无效标处理。 说明: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算术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2 | 技术部分 (32分) | 产品整机性能描述 | 3分 | 根据投标人对货物的适用性、先进性、可靠性、节能性进行详细叙述。评委按投标文件的叙述详尽程度,由评委酌情在1-3分内评定,投标文件中未体现本项内容的不得分。 |
产品设计和使用性能 | 3分 | 根据投标人对货物的外观设计、操作及维护方便性能的优劣表述,由评委酌情在1-3分内评定,投标文件中未体现本项内容的不得分。 |
备品备件配备专用工具 | 3 分 | 根据提供的备品备件齐全性、专用工具。评委按备品备件配备情况由评委酌情在1-3分内评定,投标文件中未体现本项内容的不得分。 |
实力与知名度 | 6分 |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入围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设备的生产商入围中储粮“粮食机械设备采购目录”的,得2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入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入围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本项目设备生产商的设备入围中储粮粮食清理设备的,得2分。本项最高2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入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入围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本项目自动扦样器的生产商入围中储粮自动扦样器的,得2分。本项最高2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中储粮入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专利证书 | 6分 | 投标人具有国家知识产权部门颁发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有效专利证书,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
项目实施完成保障 | 11分 | 投标人有获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的,得2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
投标人获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3分。本项最高3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
投标人具有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五星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得3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
投标人具有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售后服务管理师5名,得3分,少1名不得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
3 | 安装服务方案 (15分) | 安装组织实施方案 | 15分 | 1、根据投标人生产进度计划安排内容,由评委酌情在2-4分内评定。服务方案中未体现上述内容的不得分。 2、根据投标人技术人员配备、验收组织等内容,由评委酌情在1-3分内评定。服务方案中未体现上述内容的不得分。 3、根据投标人设备安装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由评委酌情在2-4分内评定。服务方案中未体现上述内容的不得分。 4、根据投标人安装时安全保证措施等内容,由评委酌情在2-4分内评定。服务方案中未体现上述内容的不得分。 |
4 | 售后服务 (7分) | 售后要求承诺 | 5分 | 根据货物售后服务内容、措施、培训方案及服务响应时间等, 由评标专家按服务内容、措施、响应时间由评委酌情在3-5分内评定。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未体现上述内容的不得分。 (注: 故障响应及修复时间:①应急响应时间:发生紧急故障2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故障;②一般故障处理时间:4小时内处理完毕;③重大故障:24小时内处理完毕;承诺需有可靠性论述) |
供应商服务网点及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评价 | 2分 | 1、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售后服务点与采购单位同在本地区的,得2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承诺函的不得分。) 2、投标人投标时提供质保期外备品配件及投标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其他优惠承诺维护等承诺函,由评委酌情在1-2分内评定。(投标人投标时提供质保期外提供备品配件及投标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其他优惠承诺维护等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承诺函的不得分。) |
5 | 业绩 (6分) | 业绩 | 6分 | 2017年1月1人以来(以签订单项合同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本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的6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单项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不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 |
注:1、评分标准中设区间得分项的,其得分均包括区间两端值,以0.1分为一个计分单元;
2、投标人的总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审该单位总得分的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